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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7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21日 09:41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7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6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组织实施(简称中检单位),由各中检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检、汇总审核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 2017年6月20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请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然后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社科处对中检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简称《中检汇总表》)后上报省教育厅。

4.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并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5.报送材料时间:根据省教育厅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6日。请各学院通知本单位项目负责人于7月6前报送上述中期检查纸质材料至社科处,以便我处及时审核汇总后上报。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17年6月21日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2:2017年度需中检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一览表

上一条:2016年科研奖励(哲学社会科学类)公示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贵州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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