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的安排,拟设立贵州省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省内各高校、科研机构和省直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工作者。
三、招标选题
本次招标共确定11个重大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中标1项。具体选题及编号如下:
编号 |
选题 |
1 |
贵州深度贫困地区和极贫乡镇脱贫攻坚重点问题及对策研究 |
2 |
进一步推进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若干对策研究 |
3 |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建设的重难点问题及对策研究 |
4 |
贵州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的路径研究 |
5 |
大生态战略背景下贵州旅游扶贫模式研究 |
6 |
贵安新区智慧城市建设问题研究 |
7 |
“双一流”建设背景下贵州高校加快发展对策研究 |
8 |
新常态下金融业助推贵州新经济产业发展研究 |
9 |
贵州党建扶贫工作创新研究 |
10 |
贵州全面提升文化自信的路径研究 |
11 |
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研究 |
四、申报资格
(一)课题管理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研究实力和丰富学术资源。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为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3、兼职人员从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其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诺信誉保证并承担项目管理职责。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3、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近3年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五、课题要求
1、课题名称。本通知发布的招标课题名称为最终研究成果名称,申请人不能自行设计题目,也不能另加副标题。
2、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要求正文在6万字以上,并附4千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研究期限。课题研究期限截至2018年9月1日。到期不能提交研究成果的,作撤项处理,并通报全省,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报国家和省课题。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课题负责人应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报我办批准后可延期3-6个月,到期仍未能完成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报国家和省课题。延期课题通过鉴定的,按三等资助经费。
4、成果质量。指导思想正确,研究方法科学,调查全面深入,资料准确详实,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为省委、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
六、资助标准
1、招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8-10万元。
2、课题经费分二次拨付: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5万元,课题鉴定验收过关后,按结项等次拨付结题经费,具体标准为:一等5万元、二等4万元、三等3万元。
3、成果第一次鉴定分数59分以下的,直接作撤项处理,不拨付结题经费;60-69分之间的,课题组应根据专家鉴定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鉴定,如合格,按三等结题并拨付结题经费,如仍不合格,作撤项处理,不拨付结题经费。
4、课题管理单位对立项课题须按1比1配套研究经费,并出具经费配套的证明材料。
七、纪律要求
(一)课题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对课题申请人填报的相关信息,如职称、前期成果、设计论证、团队组建等进行详细审查,审查过关后统一出具审查证明材料才能上报,否则不予受理。
(二)课题申请人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严格遵守省社科规划课题相关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贿赂评审专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如果中标,一律撤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和省课题。
(三)申报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个人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四)填报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应能查询到,不得填报刊载层级较低、待发表的成果。凡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课题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和省课题。
(五)申请人须按我处提供的《申请书》和《活页》(2017年7月版)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将不予受理。
(六)课题一经获准立项,《申请书》即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八)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2017年度省社科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的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省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其它省课题的申报。
2、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课题,且最多参与两个省课题的申报。
3、在研国家和省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省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课题的申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9月1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具体情况可向我处咨询)。
4、申请人须征得课题组成员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八、申报程序
(一)初稿:9月11日前,各单位统一报送申报评审书及活页各1份。
(二)正稿:9月18日前,各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正式材料至社科处项目科。
(三)正式材料包括:
1、《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29.7*42厘米),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稿一式七份(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采用“1夹11”方式叠放,即将6份《申请书》和7份《活页》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中缝处。请不要把单份《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中)。
2、《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稿一份(同一单位的申请书放在一级文件夹中,以单位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内含2003版WORD文件格式的“申请书”和“活页”,“申请书”直接命名为申请人姓名,“活页”直接命名为活页)。
3、《贵州师范大学2017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文本各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4、纸质文本、电子文本和汇总表的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电子文本请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83227127 电子邮箱:skc252@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17年8月22日
附件:
附件一:2017年度省社科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申请书
附件二:2017年度省社科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活页
附件三:贵州师范大学2017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