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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24日 16:01  点击:[]

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贵州省社科规划办下发的《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课题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 [2018]5号)的文件精神,主管部门将对2013年及以前立项未完成的项目进行清理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国家课题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2013年12月31日前立项,至今未完成的国家课题;

2、暂缓结项修改时间超过1年的国家课题。

二、清理要求

1、对清理范围内的课题,不再接受延期申请。

2、2012年12月31日前立项未完成的国家课题,以及暂缓结项修改时间超过1年的国家课题,提交鉴定结项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日。2013年立项未完成的国家课题,提交鉴定结项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

3、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每一个相关课题负责人,于规定时间前将鉴定结项材料报送至社科处。

4、鉴于项目经费审计须在最终结项材料报送之前完成,请项目负责人到社科处项目科开具审计函,提前做好审计工作

其他事项

1、全国社科规划办明年将对2014年立项未完成的国家课题进行清理。各相关学院要加大对这些课题的管理力度,提醒课题负责人及时办理结项手续,如确有必要延期的,应在到期之日前提交延期申请。

2、临近到期的课题,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结项手续,如确有必要延期的,应当在到期之日前两个月内提交延期申请;修改后复审或二次鉴定的国家课题,课题组须在既定时间内提交结项材料,不可拖延。

3、请各单位务必加强对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联系电话:0851-83227127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18年4月23

 

 

 

 

1.贵州师范大学2018待清理国家课题一览表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第四届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受理2017年科研奖励(哲学社会科学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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