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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和文化智库项目的通知

2018年06月12日 14:48  点击:[]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文化科技司关于推荐2018年度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和文化智库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文化和旅游部文化科技司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开展2018年度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和文化智库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围绕坚定文化自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现代文化产业、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法治建设、提高文化开放水平、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等重要任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体现服务决策的特点。

二、基本要求

(一)2018年度文化艺术研究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文化艺术研究项目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研究特色,确定1个研究方向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文化智库项目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鼓励不同研究机构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责任单位。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在文化和旅游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有期刊、网站等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载体。文化智库项目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

文化智库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可以从责任单位产生,也可由责任单位聘任。每个项目组只可设置1名首席专家。首席专家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文化和旅游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三)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和文化智库项目。

三、推荐程序

贵州省文化厅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推荐工作,每个省择优推荐2018年度文化艺术研究项目2-3项,推荐2018年度文化智库项目1-2项。请各学院积极组织论证,提供申报质量。

四、项目评审和委托立项

文化科技司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部审批后,委托一定数量的项目开展研究工作,并拨付相应委托研究经费。文化艺术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1.5年,委托研究经费为6-8万元;文化智库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委托经费30万元,分期拨付。

委托立项后,各项目组需根据立项通知书要求,定期报送阶段性研究成果。

五、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学院、各单位使用本通知附件的申请书和汇总表,于2018年710日前统一将《2018年度文化艺术研究项目申报书2018年度文化智库项目申报书纸质稿一式9份、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申报汇总表》纸质稿1份,一并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逾期不再受理。请将上述申报材料配套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联系电话:83227127  电子邮箱:skc252@163.com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18年6月12

附件:

1:2018年度文化艺术研究项目申报书

2:2018年度文化智库项目申报书

3:推荐项目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贵州省“改革开放40周年”重大专项招标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组织实施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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