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同行评议专家的通知》文件精神,贵州省社科规划办已启动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同行评议专家推荐工作,为做好我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工作关系在我省(退休、在职均可)。
2.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3.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造诣深、威望高、影响大的资深专家可放宽到80周岁以下(193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除部分资深专家和个别弱势学科外,被推荐专家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或完成均可)。
5.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领域研究的总体状况和前沿问题,目前正在实际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6.具有良好学术道德和学风文风,责任心强,处事公道,为人正派,且近3年内无不良科研信誉记录。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愿意参加省社科规划课题评审、鉴定等各项工作。
二、推荐学科
1.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
2.党史·党建;
3.哲学;
4.理论经济;
5.应用经济;
6.统计学;
7.政治学;
8.法学;
9.国际问题研究;
10.社会学;
11.人口学;
12.民族问题研究;
13.宗教学;
14.中国历史;
15.世界历史;
16.考古学;
17.中国文学;
18.外国文学;
19.语言学;
20.新闻学与传播学;
21.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22.体育学;
23.管理学;
24.教育学;
25.艺术学;
26.军事学。
三、推荐程序
1.各学院、各单位依据上述推荐条件确定推荐名单。
2.被推荐专家按要求填写《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见表一)。
3.各学院、各单位回收本单位《登记表》,全面核实推荐专家所填信息资料,在此基础上填写《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评审专家入库数据简表》(见表二)。
四、注意事项
1.推荐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评审专家,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请予高度重视,以严肃的态度推荐并认真审核,确保推荐质量。
2.担任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同行评议专家,是对本人学术水平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贵州省社科规划办对评审专家实施信誉制管理,对信誉良好、学风优良的专家,除不定期通报公布表彰外,对其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和宣传推介等,将予以重点关注。
3.《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同行评议专家库》是贵州省社科规划办下一步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推荐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的基础数据。
4.对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等原因不宜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评审工作的专家,或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不再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专家,不得推荐,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关。
5.请严格按推荐学科填写专家所在学科,填写研究专长时,要注明被推荐人的研究方向及研究特色。不得改动表格样式和栏目排列顺序,凡基本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的《登记表》和《入库数据简表》,贵州省社科规划办将作为废表处理。
6.本次推荐,对职务、学历等不做要求,重点为学术造诣深厚、学界威望较高、在专业研究上取得杰出学术成就的专家,已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无不良科研信誉记录的必须推荐。
7.请充分尊重专家权誉,严格保密专家信息。
8.请于9月21日前同时将《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入库数据简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成果科。
联系电话:0851-83227126
邮 箱:skc252@163.com
附: 表1: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
表2: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同行评议专家入库数据简表
社会科学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