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要求,我校今年获批的24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题工作必须在10月份之内全部完成(已主持并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此次无需开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内容不可照搬原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着重解决“怎么做”的问题,要点包括研究内容、方法、重点难点、主要观点、创新点、人员分工、计划进度、阶段性目标、预期成果、经费分配(依据经费预算)等,要求详细具体、重在可操作性。
二、开题报告统一采用附件中省规划办提供的模版填写。
三、开题由项目负责人与所在学院协商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题同行专家不得少于5位,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位,且专家必须主持并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开题专家名单必须向社科处报备,项目负责人和学院确定具体的开题时间和地点后,必须告知社科处;
(三)开题报告会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开题报告,并于2018年10月25日之前交社会科学处项目科(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档)。
请各学院分管科研的领导或科研秘书务必通知到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83227127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