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国家社科课题中后期管理工作,督促到期或临近到期的课题负责人尽快提交结项材料,现就做好近期我校国家社科课题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及要求
1.2013年立项、到期或临近到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国家课题共10项,原则上不再接受延期申请,年前提交鉴定结项材料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最后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2.2014年立项、到期或临近到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国家课题共9项,原则上不再接受延期申请,年前提交鉴定结项材料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最后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3.2015-2016年立项、到期或临近到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国家课题共5项,年前提交鉴定结项材料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
二、工作安排
1.各学院、各单位要认真督促到期或临近到期的国家课题按时结项,加大对这些课题的跟踪管理力度,提醒课题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项手续。
2.对2014年及以前立项、到期或临近到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国家课题,请各学院、各单位一一通知每个相关课题负责人,于规定时间前将鉴定结项材料报送至我处。
3.对2015年及以后立项、到期或临近到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国家课题,各学院、各单位要及时提醒督促办理结项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有必要延期的,尽快提交延期申请。
4.对修改后复审或二次鉴定的国家课题,课题组须在既定时间内提交结项材料,不能拖延。
三、关于课题延期申请
(一)目前我校延期国家课题较多,给学校科研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请各学院、各单位切实担负起管理和服务职责,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时间保证和科研条件,并及时跟踪了解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督促课题组按时拿出高质量成果。
(二)国家课题在研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课题负责人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可经科研管理部门报省社科规划办申请延期:
1.因身体原因无力开展研究工作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
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
3.单位临时安排重大任务的;
4.因其他特殊原因影响研究工作进展的。
(三)对报我处的延期申请,各学院、各单位要审查延期事由是否属实合理,对理由不充分的延期申请不予上报,对进展明显缓慢又无阶段性成果的应用研究项目和久拖不结的基础研究项目的延期申请,要从严把关,一般不予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未结项国家社科项目名单(截至2018年12月10日)
社会科学处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