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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年01月22日 15:09  点击:[]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印发的《贵州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工作的通知》、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关于征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做好我校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把握征集工作重要意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或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对繁荣发展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将产生深远影响。各学院、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统筹指导,精心组织选题推荐,确保取得起点优势,为提高我省重大项目申报成功率打下坚实基础。

二、切实加强选题论证。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精神,立足本单位优质社科资源,围绕有竞争实力的重点学科和研究领域,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提炼,着力推荐一批彰显贵州特色、体现贵州优势且文化传承价值大、学术价值高的重大选题。原则上,民族学、中国文学、中国历史、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传统优势学科,都要积极推荐选题。

三、准确把握征集要求

1.推荐内容。本次选题推荐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实际部门决策需求,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和跨学科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鼓励知名专家学者依托长期学术积累、丰富前期成果和个人学术创见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重大项目选题。

2.推荐原则。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

3.具体要求。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可参阅历年重大项目立项课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4. 选题产生。各学院、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提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各类选题须填写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含3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

四、认真做好网上推荐工作

1. 本次选题推荐实行网上推荐和评议。

2. 选题推荐截止时间:2021222选题推荐人登陆全国社科工作办官方网站,进入“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选题征集”模块,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上传选题推荐表(已有平台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拟申报学院、单位需在规定时间提交学院盖章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1份。

3. 学校将对申报的选题进行遴选上报。

4.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选题推荐。

5.有关选题征集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服务热线:400-800-1636

学院、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选题推荐的宣传动员和服务保障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审核推荐材料,确保相关材料符合推荐要求。

联系电话:83227127    电子邮箱:skc252@163.com

(假期期间,建议优先选择电子邮件联系)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21121




附件:1.关于征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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