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社科规划办下发了《关于〈贵州省国家、省社科课题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黔社科规划[2013]8号),同时起草了《贵州省国家、省社科课题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见附件),面向全省社科界征求意见。
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请各学院(教学部)、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于2013年4月12日前组织本部门老师和广大科研人员积极参与讨论(以会议集中讨论方式),并以为学院(部)、相关部门为单位梳理、提炼出具体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直接在《贵州省国家、省社科课题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电子文档中用不同颜色字体标出,并详细注明修改理由。
请各单位于2013年4月15日(上午12:00)前通过学校电子政务平台反馈修改意见。我处集中梳理、修改后于4月17日上报省社科规划办。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