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学院、教学部:
根据校发[2007]118号文件附件4《贵州师范大学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细则》有关精神,现组织开展2011-2012年度社科类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材料
(1)结题验收申请书和项目结题鉴定意见书各2份;
(2)成果原件(现刊)及复印(含版权、目录、文章所在版面页)件各1份。
2.学校资助的重点项目需按以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处组织验收;学院资助的重点项目、素质教育项目结题工作由各学院、教学部组织验收后,报一份上述结题材料及总结到我处备案。
3.延期结题:不能按时结题的重点项目,须填写大学生科研项目延期申请书(须确保毕业前完成研究工作),经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学院章后报我处审批备案,无故不结题者将终止项目。
4.2011-2012年度人文社科类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受理截止时间:
5.经费报销。通过验收的项目经费报销事宜,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根据通过验收的名单到计财处统一办理本学院的,报销范围为:论文版面费、调研差旅费、论文打印及装订费等。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