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09年博士科研启动费的通知》(校人通字〔2009〕42号)精神,“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须在三年内结题,逾期未结题的取消资助”,我校2009年立项的博士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项目(见附件1)须在2012年12月内办理结题手续。
请各单位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本单位2009年立项的博士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项目结题材料统一报送至社科处。结题材料包括:①《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项目验收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②成果纸质版1份(装订成册并标注为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费资助成果);③与上述材料配套的电子版。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