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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作品、工作者以及全国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的通知

2015年07月01日 15:18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省社科联文件精神,将评选并表彰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优秀社科普及作品,优秀社科普及教育基地,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

各单位根据条件可推荐全国优秀科普专家、工作者各1名,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作品1部。已被评选为“全国百名优秀科普专家”、“全国优秀社科普及名家”、“全国百部优秀科普读物”、“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作品”的个人和作品除外。

全国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的推荐范围为:在普及社科知识、服务社会大众公共文化需求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单位。

二、推荐条件和申报要求

(一)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无受处分记过。

2.努力普及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在普及社科知识、提升民众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等方面有一定贡献,效果显著。

3.热心社科普及事业,学术水平高,理论功底扎实,在全省社科界有一定影响力。

(二)优秀社科普及作品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2.作品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3.作品内容涉及社科理论知识的普及,并对社会科学知识的推广应用有较大作用。

4.作品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科学性、实用性、艺术性、趣味性突出,传播力强,受众面广,为公众所喜闻乐见。

(三)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条件

1.拥有丰富的人文社科普及资源,为提升民众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积极开展相关普及活动。

2.推出过社会影响大、效果显著的人文社科普及活动,或推出重大人文社科普及成果(作品)。

(四)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无受处分记过。

2.热心社科普及工作,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

3.组织过有一定影响的社科普及活动,或者组织协调出版过有一定影响力的社科普及作品。

(五)申报要求

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推荐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作品,需报送样书二本。并于7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上交到社科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社科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选办法

社科处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推选上报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1名、优秀社科普及作品1部、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1个、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1名,推荐到省社科联评选。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弘树

联系电话:0851-86745590

电子邮箱:343167787@qq.com

附件:1.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优秀社科普及作品推荐表.doc

2.全国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推荐表.doc

3.关于推荐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作品、工作者以及全国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的通知(省社科发[2015]10号)1.rar

社会科学处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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