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教学部)、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要求,我校今年获批的1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题工作必须在10月份之前全部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开题报告内容不可照搬原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着重解决“怎么做”的问题,要点包括研究内容、方法、重点难点、主要观点、创新点、人员分工、计划进度、阶段性目标、预期成果、经费分配(依据经费预算)等,要求详细具体、重在可操作性。
2.开题报告统一采用附件中省规划办提供的模版填写。
3.为使开题更富成效,社会科学处不再统一组织开题报告会,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召开,也可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
4.开题报告会应请3个及以上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同行专家参加(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人),专家名单须报社会科学处审批备案。
5.项目负责人或所在单位应提前告知社会科学处开题时间及地点,以便社会科学处派人参加。
6.开题报告会是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的重要保证,务请各有关学院(教学部)、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开题工作,不按规定开题的一律无效。
7.开题报告会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开题报告,并于2015年10月8日之前交社会科学处项目与成果管理科(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档)。联系人:袁恺雯、黄静,联系电话:86702252;83227128。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