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关于开展2015年省领导圈示、指示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2015年省领导圈示、指示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的有关文件转发各有关单位,请及时转达文件精神,组织有2015年省领导圈示、指示课题课题的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15年度立项的省领导圈示、指示课题。
二、年检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2.阶段性成果。包括代表性成果简介,含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社会影响等;阶段性成果清单,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出版社和出版日期、转载/引用/获奖情况等,如有请列出自立项以来阶段性成果目录。
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开支情况、未支出经费预算等(要分项列出开支细目)。
4.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对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的心得体会、思考和建议等。
三、年检方式
按本通知要求填写《2015年省领导圈示、指示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
四、年检要求
2015省领导圈示、指示课题年检要求详见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关于开展2015年省领导圈示、指示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五、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9月3日前统一将各课题负责人填报的《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报至社科处项目与成果管理科。
联系电话:
0851-86702252(宝山校区)
0851-83227128(花溪校区)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社科处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