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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省领导圈示、指示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5年07月29日 14:56点击数:

各学院(教学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关于开展2015年省领导圈示、指示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2015年省领导圈示、指示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的有关文件转发各有关单位,请及时转达文件精神,组织有2015年省领导圈示、指示课题课题的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15年度立项的省领导圈示、指示课题。

二、年检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2.阶段性成果。包括代表性成果简介,含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社会影响等;阶段性成果清单,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出版社和出版日期、转载/引用/获奖情况等,如有请列出自立项以来阶段性成果目录。

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开支情况、未支出经费预算等(要分项列出开支细目)。

4.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对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的心得体会、思考和建议等。

三、年检方式

按本通知要求填写《2015年省领导圈示、指示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

四、年检要求

2015省领导圈示、指示课题年检要求详见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关于开展2015年省领导圈示、指示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五、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9月3日前统一将各课题负责人填报的《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报至社科处项目与成果管理科。

联系电话:

0851-86702252(宝山校区)

0851-83227128(花溪校区)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社科处

2014年7月29日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    电话:0851-83227127    邮编:5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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