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根据司法部发布的《<2016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2016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面向全国公开申报。现将课题申报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资助标准
(一)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
(二)资助经费标准
1、重点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正式出版物的,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论文、报告等),资助经费不超过6万元。
2、一般课题和中青年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正式出版物的,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论文、报告等),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
3、专项任务课题:司法部不资助经费,课题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自筹经费。
二、课题题目
《课题指南》为课题的研究范围,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题目原则上从《课题指南》中选定,也可对申报题目作适当调整;有重大研究价值的课题,可不受《课题指南》限制;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题目可以自拟。
三、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2016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附件1)。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申报材料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的《申请评审书》一式11份,资格证书或证明1份,及电子版1份(发送电子邮件)。
2.请各申报单位统一在2016年7月7日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社科处项目与成果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kc252@163.com。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16年6月6日
附件:
1.关于发布《2016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
2.2016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目录
3.2016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