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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6年11月10日 11:28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精神,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抓好此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资助项目类别包括: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其中“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及资助额度

请申报人在注册申报前仔细阅读《国家艺术基金章程(试行)》、《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和《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信息修改管理规定》(见附件)。具体申报要求及资助额度,详参《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及报送时间

(一)申报流程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资助项目全面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申报管理系统(项目申报入口:http://www.cnaf.cn/gjysjjw/xmsb/jszlist.shtml),并按照网页提示申报流程进行申报。

(二)报送申报材料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项目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7日,网上申报完成后,请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于2017年1月1日前(以邮戳或交寄单为准)邮寄给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评审部。请各单位及申请人务必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社科处项目科;联系电话0851-83227127。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1月10日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    电话:0851-83227127    邮编:5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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