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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2016年12月22日 16:58点击数:

各文科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之文件精神,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设置、选题描述、参考方向、申报时间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各类课题经批准立项并签订协议回执后,即可获得经费资助。实际经费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所有课题应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项,应提前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延长半年。

五、课题负责人须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建议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4份;各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7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

六、请各申报单位统一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配套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3227127 电子邮箱skc252@163.com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7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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