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近日全国社科规划办和省社科规划办发布了有关做好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加强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切实抓好本单位申报工作。
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四、基础理论研究和综合研究项目,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字数20-25万字,完成时限3-5年,建议计划完成时间填写2021年12月31日;应用对策研究项目,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字数15-20万字,完成时限2-3年,建议计划完成时间填写2019年12月31日。
五、课题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根据资助总额和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七、有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八、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须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九、申请人须使用《申请书》(2017年版)和《活页》(2017年版)如实填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坚决从严处理。《申请书》和《活页》中的“课题设计论证”部分,总字数不超7000字;文本正文建议用1.25倍行距、小四号宋体字排版,各级标题可用黑体字或加粗;《活页》一般为8个A4版面,《通讯评审意见表》作为第一页。
十、申报流程:
(一)提交初稿,由社科处组织专家提修改完善意见。凡仍未按《关于深入推进2017年国家、教育部社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时间提交初稿的学院,需在召开院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会议,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把关后,对申请书质量进行排序,于12月30日前将申请书(1份)和《汇总表》(需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统一交到社会科学处项目科(花溪校区行政主楼三楼)。
(二)提交正式稿进行形式审查。各单位将《申请书》、《活页》各1份,以及项目申请书中涉及的相关前期成果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于2017年2月16日统一报送到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行政楼三楼社科处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
(三)提交正式申报材料。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请各单位于2017年2月21-22日集中报送正式申报材料至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行政楼三楼社科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正式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活页》各一式7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汇总表》以及与之匹配的电子文档(以单位名称建一级文件夹,二级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内含“申请书”和“活页”,“申请书”直接命名为申请人姓名,“活页”直接命名为活页)。
十一、特别说明
(一)要求每个学院按年中科研工作推进会制定的申报任务指标数申报,各学院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学院年度绩效考核。
(二)凡没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博士、教授、副教授,原则上都必须申报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符合条件未报者,不予推荐申报厅局级项目,博士则限制申报博士科研启动费项目或停止报销博士科研启动费。
(三)各科研机构、职能部门等单位申报的教师,可选择通过学院申报,也可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直接上报我处。
十二、有关申报工作的各种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课题指南》、《代码表》、《汇总表》等),请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联系电话:0851-83227127;电子邮箱:skc252@163.com。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