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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7年03月02日 10:06点击数: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根据省规划办黔社科规划〔2017〕1号《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简称《公告》)精神,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推出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的优秀研究成果。获得后期资助项目立项,对展示我省社科界的学术创造力、提升我省社科工作者的地位和影响、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全面领会申报精神,准确把握申报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申报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性研究,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等。

3、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一般为20万元。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金额。

4、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全国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相应信誉责任。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专家推荐。

5、申请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本人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不得申报;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但内容不相同、不相近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

6、最终成果鉴定合格后方可进入统一出版程序,出版机构由全国社科规划办指定,其他具体事宜由项目负责人与指定出版社洽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1、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要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在广泛动员有条件、有基础的专家学者积极参与申报的同时,着重做好重点对象的发动工作,鼓励退休科研人员申报。

2、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负责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把好质量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规范,符合申报要求,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2016年2月修订版一式4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请使用我处提供的版本,不得使用其它版本。)

(2)《成果介绍》活页:2016年2月修订版一式7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下的,报送5套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同时报送5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或出站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参加过以往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也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填写附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4)《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一单位一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汇总整理,统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5)电子光盘:一个,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3、报送材料时间: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继续实行集中受理申报,一年评审一次。请于5月4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skc252@163.com

联系电话:0851-83227127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

2017年3月2日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    电话:0851-83227127    邮编:5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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