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7]9号)的文件精神,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今年重点清理2011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社会科学处将对2011年立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2011年立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7年7月1日前报送最终结项材料至社科处项目科,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国家社科规划办及省社科规划办要求,2011年前立项逾期未结题的项目不得再申请延期,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处理。
2.鉴于项目经费审计工作须在最终结项材料报送之前完成,请尚未开具审计函的项目负责人速到社科处项目科办理。
为加强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同时对2012年立项且在研的项目进行结项催促提醒。请相关课题组尽快完成研究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报送最终结项材料。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每一个项目负责人;务必加强对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联系电话:0851-83227127
社会科学处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