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22万元。申请人应根据资助总额和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三、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可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后出生)。
四、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有如下限定:
(一)因存在不良科研信用记录,根据规定,最近三年或五年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或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四)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五)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七)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八)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五、《申请书》与《活页》的课题名称要一致,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不能加副标题。
六、本次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七、基础理论研究和综合研究项目,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字数20-25万字,完成时限3-5年,建议计划完成时间填写2022年12月31日;应用对策研究项目,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字数15-20万字,完成时限2-3年,建议计划完成时间填写2020年12月31日。成果形式为论文集或两种以上的,字数过多或过少,计划完成时间过短,都不适宜。
八、申请人必须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申请书》(2018年版)和《活页》(2018年版),并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将不予受理。有关申报工作的其他材料(包括《代码表》、《汇总表》、《申请书》与《活页》的填写示例等),请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九、《申请书》和《活页》填写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和“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请书》和《活页》统一用A3纸(29.7*42厘米)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般控制在8个A4版面,《通讯评审意见表》作为第一页,且不改变原有版面。正文用合适字号(建议小四号)、行距(建议1.3倍左右)排版,各级标题可用黑体字。
(二)《申请书》和《活页》需填写课题申请人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核心观点及社会评价,与本课题研究无关的不能填写,合作者需注明作者排序。
(三)《申请书》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的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数量,要与《活页》相同,但《活页》中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成果作者姓名、单位、刊物/出版社名称、发表/出版时间等信息。
(四)《申请书》和《活页》填写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须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能查询到,不得填报刊载层级较低和查询不到的成果。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公开通报批评,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五)《申请书》中需按序填写申请人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特别是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一般不填厅级及以下科研项目和横向项目;《活页》中不能填写此项内容。
(六)课题组成员的相关信息,如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核心观点及社会评价、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等,《申请书》和《活页》均无需填写。
(七)《申请书》和《活页》中“课题设计论证”部分的字数不超过7000字。
十、申报工作安排:
(一)提交初稿:按照《贵州师范大学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社科项目申报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各学院需召开院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会议,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把关后,对申请书质量进行排序,于2018年1月5日前将《申请书》、《活页》各1份统一交到社会科学处项目科。由社科处组织专家提修改意见后反馈给各学院。
(二)提交修改稿:申请人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后提交《申请书》、《活页》各1份,于2018年1月15日前统一交到社会科学处项目科(宝山校区办公大楼三楼社科处办公室)。社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第二次论证。
(三)提交形式审查稿:各单位将《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以及项目申请书中涉及的相关前期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各1份,于2018年2月22日统一报社科处项目科(宝山校区办公大楼三楼社科处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
(四)提交正式申报稿:请各单位于2018年2月27-28日集中报送正式申报材料至社科处项目科(花溪校区),逾期不再受理。
正式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稿一式7份;
(2)《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稿1份(同一学院的申请书放在一级文件夹中,以学院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内含2003版WORD文件格式的《申请书》和《活页》,《申请书》直接命名为申请人姓名,《活页》直接命名为“活页”);
(3)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纸质材料及匹配的电子文档各1份。
《申请书》纸质文本、电子文本和汇总表的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十一、其他要求
(一)根据《贵州师范大学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社科项目申报工作方案》的规定,学院申报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学院年度绩效考核,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及时传达落实本通知精神,加强组织动员,合理安排时间切实有效地开展项目申报论证。
(二)为不影响工作进度,请各学院、各单位严格按上述申报流程和时间进度提交相关材料。相关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申请书》、《活页》进行形式审查把关,并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三)凡没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博士、教授、副教授,原则上都必须申报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符合条件未报者,不予推荐申报厅局级项目,博士则限制申报博士科研启动费项目或暂停报销博士科研启动费。
(四)各科研机构、职能部门等单位申报的教师,可选择通过学院申报,也可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直接上报我处。
由于组织申报工作恰逢寒假期间,请各学院及申报老师密切关注社科处相关通知。
联系电话:0851-83227127;电子邮箱:skc252@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社会科学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