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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8年05月24日 15:54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发布的《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民办发〔201854 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期资助项目性质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国家民委民族研究招标项目、委托项目同等对待。自2015年设立以来,得到广大专家学者和民族工作者的大力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后期资助项目范围

主要资助对新时代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时效性、针对性、应用性强的成果(含学术专著、研究报告、资料汇编等),通俗读物、论文集、教材、软件、译著等不在资助之列。

三、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须有依托单位,能够提供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二)每位申报者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的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
 (四)申报人目前未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完成不足80%,尚不能在已有成果基础上进行转化;
2.成果的核心内容已经出版或发表;
3.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
4.已获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研究成果。

四、项目管理

(一)后期资助项目的管理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经费资助额度为25万元,实际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项目经批准立项并签订协议后,即可获得经费资助。首期拨款为资助总额的80%
    (二)后期资助项目原则上在一年半内完成,确有需要延长应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长半年。
    (三)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由国家民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填写课题申请表和成果介绍活页。申请人在本通知附件下载“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课题申请表”和“成果介绍活页”。
    (二)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请表、成果介绍活页、申报成果各一式4份。另需撰写成果核心内容2份(主要包括对问题的描述、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不超过5000字)。课题申请表和成果介绍活页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成果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在成果介绍活页和申报成果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或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三)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撰写的申报成果,须附一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四)各学院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并填写《申报汇总表》

(五)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社科处指定邮箱。

六、报送时间

国家民委拟于7月、12月组织22018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集中评审。我校第一次集中申报时间为61日至15日,第二次集中申报时间为111日至15日。时效性强的成果可随时申报、随时立项。本年度第二次申报,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3227127 电子邮箱:skc252@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1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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