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黔社科规划[2020]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意义
开展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专项研究,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积极参与申报并获得立项,对扩大我校社科研究的影响力、提升我校社科工作者的知名度,特别对提高我省、我校防控应对重大疫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将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二、重点选题方向
本研究专项共发布38个重点选题方向。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方向,进一步聚焦关键问题,设计具体申报题目,体现有限研究目标。
1.新中国成立以来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实践和经验研究
2.我国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上的制度优势和国际比较研究
3.我国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制度经验研究
4.我国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体现出的伟大民族精神研究
5.我国历史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经验与启示研究
6.围绕成功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讲好中国故事、发出中国声音研究
7.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研究
8.提高领导干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研究
9.健全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研究
10.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研究
11.提升城市重大突发事件综合应急管理能力研究
12.提高国家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研究
13.跨地区协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机制研究
14.军地协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究
15.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机制研究
16.基层社区在突发事件防范与应对中的角色定位及能力建设研究
17.重大突发事件中的国际合作研究
18.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舆论传播及引导研究
19.重大突发事件中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研究
20.重大突发事件中的社会矛盾防范与化解研究
21.提升公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的有效途径研究
22.增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的依法治理能力研究
23.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研究
24.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研究
25.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研究
26.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研究
27.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研究
28.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研究
29.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研究
30.提升应对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的科技支撑能力研究
31.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研究
32.更好运用数字技术支撑疫情监测防控研究
33.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研究
34.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研究
35.更好运用中西医结合医疗救治应对重大疫情研究
36.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研究
37.健全国家储备体系研究
38.建立国家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研究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
2.本研究专项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半年后应提交不少于1篇与课题直接相关、针对关键问题、有较明显价值的研究报告或理论文章,全国社科工作办将择优刊发或宣传推介。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信息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4.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信息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四、限报范围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研究专项;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研究专项,如获得资助自动退出年度项目申报。
五、申报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办法
1.本专项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请人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主页“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npopss-cn.gov.cn/)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我校申请人可于2020年3月20日以后登陆平台,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社会科学处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已有平台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按要求准备相关信息。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座机:400-800-1636。
2.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相关要求,须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申请书进行填报。
(二)时间安排
1.申报备案:3月17日前,请各学院将拟申报人员名单发送至指定邮箱。
2.形式审查稿:3月23日前,请各学院提交《申请书》初稿电子版、前期成果扫描件(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页;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等)及《汇总表》至指定邮箱。
3.正稿:3月29日前,申请人登陆平台,提交正式申报材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各学院提交正式《汇总表》,需由科研分管领导通过本人电子邮箱发至指定邮箱,视为学院同意申报。学院未提交《汇总表》的申请书,则不予审核。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各单位要充分发挥项目申报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特别要重点动员在相关领域有雄厚研究实力、与相关实际工作部门有长期合作基础的专家学者参与申报。要督促本单位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对申报资格及前期成果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精心组织开展项目论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减少低水平重复申报。
联系电话:83227126 18685010402 电子邮箱:skc252@163.com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申请书(社会科学处修订版)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网络申报用户手册
4.申报备案表
5.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