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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研究中心2021年度自主招标课题公告

2020年07月29日 16:03点击数: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启动2021年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相关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所有获准资助的自主招标课题均以“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名义立项。

二、 申报资格

(一)项目要求:项目申报者原则上必须是各高等院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且有能力完成相应项目的研究者。

(二)项目申请者即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时间,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同时作为2个(含2个)以上基地项目组成员。不得交叉使用名额,不得超报,超报项目基地查实后一律取消。在研的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三、招标要求

1.投标者不能改变课题名称(见附件1),一个投标者只能选择一个题目投标。

2.在研的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新的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0年8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请所有投标者如实填写《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课题研究时间为2。在保证课题研究质量的前提下,允许提前结题。

4.成果要求:成果形式包括论文研究报告等。论文需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于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且不少于2篇,或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所有成果须标注“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成果”,作者单位须注明课题所依托的基地名称。

四、评审程序

1.请投标者8月3日前提交《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纸质件一式1份(含电子文档)至招标基地。

2.本基地拟定于8月6日(星期四)线上举行答辩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请各获推荐的申报者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后,于8月10日前将正式材料送至本基地

4.正式材料包括:

1)通过答辩拟立项的《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含电子文档);

2)省教育厅基地招标项目经专家会答辩通过且公示3日无异议后才能确定中标者。2021年度的基地招标项目,其中标者还需要在8月10日前登录教育厅社科管理系统http://www.gyu.cn:8295/)进行填报提交。请获基地推荐的申报者向贵师大社会科学处申请账号登录,已有账号的申报者,请用原账号登录。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15285614664

邮箱:mengshan0309@qq.com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研究中心

202072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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