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转发《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通知》给你们,请及时传达通知内容,并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申报者按照《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通知》相关要求申报(详见附件1)。
二、申报办法
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正式材料集中报送至社会科学处成果科,逾期不再受理。
三、正式材料
1.《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1年度)》(附件3),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一式3份及电子版;
2.调研报告正文,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4)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一式3份及电子版;
3.《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2021年度)》(附件2)电子版;
4.《2021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审查汇总表》纸质版一份;
5.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联系电话:83227126 电子邮箱skc252@163.com
附件: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通知
2.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2021年度)
3.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1年度)
4.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
5.2021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审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