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贵州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全省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意义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层次最高、资助力度最大、权威性最强的项目类别,代表了人文社会科学的国家水准,也是教育部学科评估和各类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积极领衔或参与投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并获批立项,将对我校产出学术精品、聚集高端人才、培育青年学者、加快学科建设、拓展科研平台、扩大对外影响等,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二、投标安排
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和申报单位须注意:
(一)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投标系统于2022年9月20日开放,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
(二)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投标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投标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网络投标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我校投标人须于2022年9月29日24:00前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填报并提交投标材料,并确保投标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未点击提交的不再受理。
(四)上传系统的投标材料: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有项目合作单位的、须合作单位盖章,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投标限定
本次招标工作总的要求、投标资格要求、投标课题要求、投标纪律要求等的具体规定,详见《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为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和学术环境,除全国社科工作办有关规定外,贵州省社科规划办特对贵州省2022年度投标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因存在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近3年或5年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不得领衔或参与投标。
(二)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投标材料以不同投标人的名义投标;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投标;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项目(课题)结项。
(三)投标人须按照《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进行投标,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四)本次投标须严格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最新修订的《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2年9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课题设计论证部分的字数须严格控制在5万字以内。
四、投标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宣传动员,积极鼓励支持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科研力量和深厚学术积累的专家学者、科研团队领衔或参与投标。
(二)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学术质量关,严格对《投标书》、投标人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送。
(三)投标人要弘扬优良学风,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投标期间,各单位和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我校最新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受疫情影响,2022年度重大项目投标工作如有变化,我处将第一时间通知,请各单位和投标人随时关注社科处官网。
五、工作安排
1.系统申报:2022年9月29日24:00前,各投标人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
2.汇总表:2022年9月29日17:00前,各学院、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252@163.com(汇总表视为申报单位知晓并同意该投标人进行投标),汇总表纸质版待恢复线下工作后一周内交至社科处。
附件:1.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2.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
3.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
4.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