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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年01月09日 17:08  点击:[]

各学院、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要求,引导和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于近期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和委托研究工作。根据我省牵头单位贵州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附件2)。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应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推荐工作

该项目限额申报,我校报送名额为1-2项。请各学院、单位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申报人需填写《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学院、单位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相关材料电子版在本通知附件下载。

(二)项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为1万字左右(最多不超过3万字),并提供成果摘要,字数为2000字左右。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四、注意事项

拟申报的学院、单位务必2023年129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WORD)签字盖章的汇总表(PDF)发送至指定邮箱:skc252@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doc
2.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3.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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