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学院:
现转发《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通知》给你们,请及时传达通知内容,并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申报者按照《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通知》相关要求申报(详见附件1)。
二、申报办法
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3月3日(周五)17:00前将正式材料集中报送至社会科学处成果科,逾期不再受理。
三、正式材料
1.《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2年度)》(附件3),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一式2份及电子版(命名规范例:“申报表:关于XX的调研报告”);
2.调研报告正文,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4)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一式2份及电子版(命名规范例:“关于XX的调研报告”);
3.《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2022年度)》(附件2)电子版(命名规范:“xx学院+申请人姓名一览表”);
4.《2022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审查汇总表》纸质版一份;
5.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联系电话:83227126 电子邮箱skc252@163.com
附件:
1.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通知
2.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2022年度)
3.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2年度)
4.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
5.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