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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12日 16:51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文件精神和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方式

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网络申报。

须获贵州省教科规划办评审推荐,申请人方可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进行网络注册和申报。平台将于2023年5月5日至6月4日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本单位申请人请勿提前在平台进行申报。若违反此项规定,相关单位本年度申报资格将受影响。

 

二、时间安排

1.2023年5月12日起,课题申请人从本通知附件下载贵州省评审专用《活页》。

2.5月18日16:00前,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将《活页》(A4双面印制一式2份、《汇总表》1份及配套电子版提交至社科处项目科。

电子版命名方式:一级文件夹,请以学院、单位名称命名如“教育学院”,内含WORD文件格式的《活页》若干份(命名为“申请人姓名”),以及excel文件格式的《汇总表》一份。

3.5月19日,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专项审核。

4.5月22日,根据省教科规划办要求,我校向省教科规划办上报申报材料。

5.5月29日,省教科规划办公布评审推荐名单。

6.5月30日-6月1日,获推荐申请人完成网络填报;

7.6月2日-6月4日,社科处集中专项审核、网络审批、上报。


三、申报要求

1.教育学院、心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及相关研究单位应广泛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须完成申报指标;设立学科教学法等相关专业的学院,应至少报送1-2项。

2.各单位严格遵照《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认真审核申请人申报条件,限制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申报等现象。

3.各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违背科学诚信要求。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全规办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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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83227127,联系邮箱:skc252@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3.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4.活页(贵州评审推荐用)

5.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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