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我校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项目本年度结题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工作受理2021年、2022年立项的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各类项目,包括重点项目、规划项目、决策咨询类项目、硕士点项目、基地项目、自筹项目、思政项目(思政课)、 思政项目(辅导员)、青年项目(辅导员项目)、青年项目(大学生项目)、科研培育类项目(仅限民办高校)等。贵州省共青团研究项目、国别和区域研究项目结题事宜分别由贵州省共青团省委、中国一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2021年立项且未结题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本次结题清理后,原则上不再受理2021年前(含2021年)立项项目的结题申请。各类项目不予延期,到期未结题的项目,一律按撤项处理。
二、结题申请条件
(一)研究成果政治方向正确,不存在意识形态方面问题。
(二)已经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形式与原计划相符。
(三)研究成果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或成员作为第一署名人完成,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四)论文类成果必须见刊;著作类成果必须出版;研究报告结题的,字数不少于5万字,重复率不得高于15%(以中国知 网查询为准,并提供查重报告);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五)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和项目编号。
三、结题工作安排
(一)2023年6月28日12:00前,各学院、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提交结题材料至社科处成果科,逾期不再受理。提交材料包括:
1.申请结题统计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1份(签字盖章)。
2.各项目结题材料,需按照结题验收材料装订要求(附件3)提交纸质版一式4份。(此次提交的材料无需胶装,按照顺序排放并用长尾票据夹夹紧,其中财务部门审核意见需原件,不可彩印。)
3.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二)2023年6月29日-30日,社科处进行初审(内容包括:审核项目研究是否按原计划完成任务、研究成果是否符合要求、结题材料是否齐全等),根据初审情况反馈修改意见。
(三)2023年7月3日-6日,社科处组织专家完成验收结题,项目负责人和成员进行现场汇报、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2023年7月6日-14日:
1.专家评审结束后,社科处对本年度项目结题验收总体情况、优秀项目名单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后,社科处将签字盖章的结题材料反馈至各学院、各单位,请结题申请人将结题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且进行胶装,并将最终结题材料纸质版提交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各单位逐份审查结题材料,严格把好第一道关,保证质量,消除“硬伤”,审核把关政治方向、学术质量、学风文风等问题。
(二)请各学院、各单位认真抓好本单位结题组织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结题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把关。
联系电话:0851-83227127 联系邮箱:skcjx6@163.com63.com
附件: 1.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书
2.2021、2022年度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项目未结题名单
3.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装订要求
4.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结题统计表
5.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