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公告》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广泛听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征集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为使命,围绕坚定文化自信,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文明的传播力影响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部门决策需求,加强对文化艺术重要现实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
2.选题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选题的拟定可参考历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含艺术学)立项名单,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须附400字以内论证,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3.推荐方式。我校推荐上报的选题不超过3个。请各学院、单位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选题采用。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选题进行论证,拟定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推荐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征集截止时间:请推荐人下载并填写《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推荐表》(见附件),推荐单位于2023年11月6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主题标注“XX学院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征集”字样;纸质版盖章报送至社会科学处项目科。
联系电话:83227127;邮箱:skc252@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推荐表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