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贵州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工作,国家民委贵州师范大学多民族文化融合与区域发展研究基地、贵州省民宗委贵州师范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2024年度课题。
一、招标单位
国家民委贵州师范大学多民族文化融合与区域发展研究基地、贵州省民宗委贵州师范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主要以“贵州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实践研究”为主题,可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提出具有实践指导意义或有学术创新价值的研究课题,题目可自拟。
(一)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研究;
(二)贵州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实践逻辑和实践优化研究;
(三)贵州屯堡文化研究;
三、课题要求
(一)课题级别:本招标课题属于厅级项目。
(二)课题类别:本次招标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及自筹经费课题三类。
(三)立项数量:重点课题拟设2-4项,一般课题拟设3-5项,自筹经费课题拟设5-10项。
(四)研究期限:2024年1月至2025年2月;逾期未完成者,可申请延期,但延期时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的,后期作撤项处理。
(五)资助经费:重点课题2-4万元;一般课题1-2万元。
(六)拨付方式: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
1.重点课题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1万元,结题后根据结题等次拨付剩余资助经费,其中优秀3万元,良好2万元,合格1万元;
2.一般课题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0.5万元,结题后根据结题等次拨付剩余资助经费,其中优秀1.5万元,良好1万元,合格0.5万元。
3.自筹经费课题原则上无经费支持,若研究成果突出,结题时,基地视研究成果可给予适当奖励。
四、投标人资格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独立及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经验,近五年内无不良科研记录;
(四)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
(五)已获批基地2021年、2022年年度课题且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领衔申报。
五、结项规定及等级评定
(一)结题基本规定。中标课题达到“合格”以上等级(含)的,方可申请结题;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题申请。
(二)重点课题结题规定及等级评定
1.课题完成以下三项之一的,结题评定为“优秀”
(1)以课题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新华文摘》《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含);
(2)研究成果获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或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现职)肯定性批示1次以上(含),且得到地厅级以上实际工作部门采纳吸收,取得一定咨政、社会或经济效益;
(3)以基地名义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
2.课题完成以下三项之一的,结题评定为“良好”
(1)以课题名义在CSSCI及北大核心来源期刊各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含);
(2)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同志(现职)肯定性批示1次以上(含),且得到地厅级实际工作部门采纳吸收,取得一定咨政、社会或经济效益;
(3)以基地名义获批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
3.课题完成以下三项之一的,结题评定为“合格”
(1)以课题名义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含),或在北大核心来源期刊发表相关论文2篇以上(含);
(2)研究成果获得的地厅级领导同志(现职)肯定性批示1次以上(含),且得到县处级实际工作部门采纳吸收,取得一定咨政、社会或经济效益;
(3)以基地名义获批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1项。
(三)一般课题结题要求及等级评定
1.课题完成以下三项之一的,结题评定为“优秀”
(1) 以课题名义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含)。
(2)研究成果获得地厅级领导同志(现职)肯定性批示1次以上(含),且得到县处级实际工作部门采纳吸收,取得一定咨政、社会或经济效益。
(3)以基地名义获批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1项。
2.课题完成以下两项之一的,结题评定为“良好”
(1)以课题名义在北大核心来源期刊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含);
(2)以基地名义获批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1项。
3.以课题名义在省级以上(含)学术期刊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含),结项评定为“合格”。
(四)自筹经费项目结项要求
以课题名义在省级以上(含)学术期刊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可视为完成研究任务。
六、其他
(一)课题成果应在显著位置标注以下信息:国家民委贵州师范大学多民族文化融合与区域发展研究基地、贵州省民宗委贵州师范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2024年度课题招标项目(编号:XXXX)研究成果。
(二)获批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本公告和课题管理合同约定的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三)课题申报时间:投标人需于2023年12月26日16点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及《汇总表》(A4纸打印)提交至贵州师范大学白云校区求是学院行政楼四楼,国家民委贵州师范大学多民族文化融合与区域发展研究基地办公室,电子版《申报书》和《汇总表》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 丹 联系电话:13984854179
电子邮箱:286927254@qq.com
附件1:课题申报书
附件2:课题申报汇总表
国家民委贵州师范大学多民族文化融合与区域发展研究基地
贵州省民宗委贵州师范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
2023年12月7日
一审(校):杨 丹
二审(校):彭娜娜
三审(校):邓 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