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登记工作,较全面掌握我校教师科研状况,并对学校各二级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分,现需统计审核各学院、各有关单位2023年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的积分。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安排分管领导及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并认真审核把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凡我校在编在岗人员,作为第一完成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批或结项的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咨询/调研报告、获奖成果等)。
二、补报成果
凡我校在编在岗人员,作为第一完成人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成果可进行补报,老师需在成果前备注“2023年补报”。
三、登记方式及要求
1.登录贵州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填报。(网址:http://172.24.0.177/business/login.jsp)
2.录入截止日期为即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
3.教职工登录“贵州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后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导入或新增科研项目、成果并提交。教职工按照本通知《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登记要求》(附件4)要求进行登记。不按要求登记的,一律退回修改。
4.个人申报提交完成后,由各学院、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登录该系统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核查科研成果名称、出版时间、出版单位等信息是否填报正确及证明材料上传是否完整。),各学院、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须严格按照附件1-3表格规范如实进行填报,并按照《贵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奖励办法》附件7-8的要求审核录入积分,并提交社科处。
5.有关贵州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使用和录入的问题,请先仔细阅读《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使用手册》个人版和科研秘书版,若有问题请与社科处成果科联系。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务必重视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登记工作,组织、督促老师及时完成登记,避免因未按时登记影响审核。
2.各学院、各有关单位需严格做好审核工作,认真核查科研项目、成果信息填报是否准确、材料上传是否完整,并填报汇总表。2024年1月16日前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2023年度贵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积分登记表》(附件1-3)。
联系电话:项目科:83227127 ;成果科:83227126
电子邮箱:skc252@163.com
附件:1.《2023年度贵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论文积分登记表》
2.《2023年度贵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积分登记表》
3.《2023年度贵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获奖成果积分登记表》
4.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登记要求
7.贵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奖励办法
8.重点图书出版单位、具有权威性的刊物目录(34种)、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刊物目录(59种)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