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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贵州省教育厅2024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2024年04月03日 16:21  点击:[]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题范围

1.习近平文化思想

2.贵州四大文化工程(红色文化重点建设工程、阳明文化转化运用工程、民族文化传承弘扬工程、屯堡文化等历史文化研究推广工程)

课题申请必须围绕主题方向开展研究,具体题目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资助额度

每项资助1万元

、研究期限

2024年5月—2025年5月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职人员。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倾斜。

(二)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只能参与申报一个项目,不能再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参加申报;课题组成员均不得多于5人(含课题负责人),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基地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四)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五)项目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时间,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来承担研究工作,保证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六)申请人所在学院、单位要对申请人、课题组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及有关报送材料等进行审查把关。凡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记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七)学校将择优上报教育厅评审。

五、完成指标

(一)立项后,项目须至少完成下列研究任务其中之一:

1.研究成果获贵州省委省政府组成部门或各市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排名第一);或研究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获得贵州省委省政府组成部门(包括各市州党委政府)认可采纳,并提供认可采纳证明,取得一定咨政、社会或经济效益(排名第一)。

2.在《贵州日报》《当代贵州》(纸质版)发表理论文章1篇及以上。

3.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4.在复合影响因子为0.8及以上(以中国知网查询为准)的期刊发表相关文章2篇及以上。

5.在复合影响因子为0.5-0.79(以中国知网查询为准)的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章3篇及以上。

(二)参加立项(结项)评审的研究成果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完成,其中论文类成果必须见刊;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三)所有参加立项(结项)评审的研究成果,应保证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并标注课题信息,即“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课题编号”字样。其中,在“三报一刊”(含《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上发表的相关理论文章,若没有标注课题信息,经专家评审认定后,可认定为课题研究成果。经省级及以上智库报送的决策研究成果(含咨政报告、内参),若没有标注课题信息,经报送机构出具课题信息成果证明并经专家评审认定后,可认定为课题研究成果。

六、材料报送

(一)校内评审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各学院、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材料至社科处项目科,材料包括:

1.A3双面打印的《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1份;

2.《汇总表》1份,学院签字盖章;

3.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二)推荐上报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各学院、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获推荐上报的项目申请书(A3双面打印)一式3份至社科处项目科。

联系电话:83227127   电子邮箱:skc252@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24年4月3日


附件:

1.2024年度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转发《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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