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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贵州省202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4年04月10日 14:35  点击:[]

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切实发挥社科界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思想库”“智囊团”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社科工作者更好地关注现实、服务决策及时推出一批针对性可行性强的优秀研究成果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设立贵州省202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面向全国公开申报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聚焦贵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推动形成一批针对性可行性强的优秀研究成果。

二、课题指南

序号

选题名称

1

贵州发展数字生产力研究

2

贵州发展绿色生产力研究

3

新质生产力赋能贵州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研究

4

基于比较优势的贵州未来产业布局战略研究

5

发展新质生产力背景下培育和壮大贵州文体康旅装备制造业研究

6

发展新质生产力视阈下贵州科创平台布局与建设研究

7

金融助推贵州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的政策体系研究

8

贵州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素保障研究

9

发展新质生产力背景下贵州高校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研究

、课题要求

课题名称。本通知条发布的选题名称即为最终立项课题及最终研究成果的名称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按照聚焦重点问题、突出有限目标的原则设计研究问题和内容。

研究期限。自课题立项通知下达之日起原则上3—12个月以内完成其中基础研究、综合研究课题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2个月、应用研究课题原则上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课题类别。本专项课题类别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资助额度。视课题类别、研究内容和任务等确定。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立项资助经费课题结项后再拨付剩余资助经费。

终研究成果形式和结项要求。视课题类别、研究内容和任务等以课题管理合同确定。

四、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须具备的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和财务审计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抓实全过程管理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近五年内无不良科研记录课题组成员不得多于6且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得领衔申请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申报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促进多出优秀成果、杰出人才特对本专项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申请人只能领衔申请一个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专项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在研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及成员最多参与一个专项课题申请。

在研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领衔申请本专项课题结项证书落款日期在202449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之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向其他基金项目课题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其他基金项目课题结项。

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申请书》中“课题设计论证”部分总字数原则上不超过7000“研究基础”部分前期相关代表性研究成果限报5与本课题无关的不得填写合作者需注明作者排序。

课题立项后凡以本专项课题名义发表或出版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唯一标注“贵州省202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编号XXXXX)”字样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课题资助字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本专项课题申请

1.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请课题无关的。

2.“课题设计论证”明显简单粗糙或存在抄袭情况的。

3.填报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

4.202149日以来被终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社科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专项课题201949日以来被撤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社科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专项课题。

5.其他不符合本专项课题申请资格条件的。

六、课题受理

1.申报备案:20244111600前,各学院、研究机构科研秘书统一将申报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2.本专项课题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填报时间:2024411日零时至425 24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申请人需登录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平台https://gzpopss.todcy.cn)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13007817627

3.学院审查:申请人系统下载的申请书至学院研究机构各学院、研究机构在完成审查后统一填写汇总表,42610时前由科研秘书统一将学院签字盖章的汇总表交至社会科学处项目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汇总表是社科处审核的重要依据。

4.学校审核:426-427日,社会科学处做专项审查、系统审核。

5.提交最终纸质材料:申请人务必从系统下载社会科学处审核通过的申请书进行打印(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完全一致4281200前,科研秘书统一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七、结项要求

本专项课题结项时课题所在学院(研究机构)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结项材料并确保纸质版、电子版结项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结项材料须经所在学院(研究机构)审核、报送不直接受理个人结项。具体材料包括签字盖章版结项审批书2份、查重报告2份、公告和课题管理合同明确的研究任务完成情况印证材料7需有序规范装订成册、电子光盘1内含word版结项审批书、查重报告、公告和课题管理合同明确的研究任务完成情况印证材料各1

八、诚信纪律

申报工作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有关内容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作出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须遵守相关承诺履行本公告和课题管理合同约定的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数量须与预期成果形式数量一致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课题管理合同文本。发表或出版阶段性研究成果须按程序报批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发表或出版课题研究成果视为自行终止课题管理合同。

申请人不得填报待发表的成果填报的研究成果应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学术网站能查询到。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的研究成果属科研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九、工作要求

各申报学院、研究机构要明确目标、精准发力熟练掌握申报政策严格审核申报资格、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逐份审核后按时上报。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有关文件规定和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联系电话:83227127 电子邮箱:skc252@163.com

附件: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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