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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的通知

2024年07月15日 11:10点击数:

各单位、各学院:

现转发《关于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申请人按照《关于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相关要求申报(详见附件1)。

二、申报办法

1.填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下载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

2.提交材料安排。

2024年7月22日前,学院统一将申请书和申报成果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和专项审查,有联系出版社推荐或者申报优秀博士论文项目的申请人在7月17日前务必与社科处联系,并提前与对接出版社或博士毕业单位沟通盖章事宜。

2024年8月1日11:00前,学院统一将申报材料提交,包含:

(1)申报后期资助项目:①申请书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②申报成果7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7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3份;④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3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8份。

(2)《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签字盖章。

(3)以上材料对应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联系电话:0851-83227127   联系邮箱:skc252@163.com



附件:1.关于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3.汇总表

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社会科学处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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