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工作总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组织社科界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二、申报要求和资格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选题投标,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4.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三、工作安排
1.有申报意向的专家,请于2024年9月6日,将拟申报选题备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2.72、113、117等3个选题采用线下申报,凡是申报这3个选题的课题组须在2024年9月18日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10份纸质投标书,一式1份《汇总表》。
3.上述选题以外的其他选题均为线上申报,投标人于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19日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进行申报(尚未注册账号的老师可提前注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书,仅需提交一式1份《汇总表》。
四、投标纪律要求
1.各单位和投标人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2.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联系电话:0851-83227127 联系邮箱:skc252@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
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投标书
3.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