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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的通知

2024年10月24日 16:32  点击:[]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教育强国建设科学规律,把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论教育》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加强对教育强国的科学内涵、教育强国建设要正确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战略任务等的研究,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申报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围绕本项目研究重点深化研究阐释,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成果要求。申报人须提交研究成果2项及以上(申报人原则上为第一作者,成果发表时间在通知发布之后),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咨政报告、学术著作等。

理论文章主要刊载于中央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或重要网络媒体;咨政报告须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提供脱密证明);学术著作若未正式出版,可提供完整版书稿。

四、资助方式。教育部将按程序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五、申报安排。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请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相关成果(咨政报告须脱密处理)发送至社科处邮箱,文档命名为 “大会专项申报材料+学院(单位)+申报人名”,由社科处统一报送。同时提交《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

期间,相关咨政报告(须脱密处理后)发送至社科处邮箱,文档命名为“大会专项咨政报告+学院(单位)+申报人名”,由社科处上报教育部,教育部将视情采纳。


联系电话:0851-83227127    联系邮箱:skc252@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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