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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年08月01日 11:01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国家民委已发布《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

(一)参评成果形式:集体成果和个人成果。

(二)参评成果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工作人员公开发表的与民族研究相关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属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之前未申报的,也可申报,但此时期的申报数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量的20%。教材、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等不在申报之列。

(三)参评成果要求:

1.每个申报集体或个人,限报1项成果。

2.申报人须是本校正式工作人员,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

3.多人合作的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

4.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表的成果,须附1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5.已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评,获得其他省部级科研奖励的成果须注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奖励办法

(一)评奖种类:论文类和著作类。

(二)评奖等级:两类分设三个等级,分别是一、二、三等奖。

(三)奖项数额: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不超过280项。根据报送情况和成果质量确定各类别和各等级的数量。

(四)奖励方式: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证书,不发放奖金。

、申报办法

本次申报,我校论文和著作每类限报15项单位于202591日(周16:00前将正式材料集中报送至社会科学处成果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正式材料

1.《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

2.参评成果1式3份(论文至少有1份原件,复印件用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著作为出版原书3份);

3.有关证明材料1份在封面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参评成果名称;

4.《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一览表(2025年度)》(附件3)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一式1份。

5.与上述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851-83227126    联系邮箱:skcjx@gznu.edu.cn


附件:1.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评选工作的通知

2.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

3.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一览表(2025年度)


社会科学处

20258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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