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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库增补专家和更新信息的通知

2025年12月02日 15:50点击数: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库是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的基础,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负责建设和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工作需要,现开展新一轮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库增补专家、更新信息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专家

符合以下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专家可申请加入专家库: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

3.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二、更新专家信息

已在专家库的专家,也要定期登录平台维护个人信息至少半年维护一次。重点更新以下信息:单位和职称职务变动情况、主要研究领域、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获人才资助情况、最新代表性成果及成果获奖情况等信息维护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将作为遴选评审专家的重要条件


具体操作方式

1.新专家注册。专家本人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主页,进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 https://xm.npopss-cn.gov.cn)。点击进入“成果鉴定系统”的专家注册(在页面左下角),查看并同意用户协议后可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点“提交”

2.专家更新信息。专家登录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后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维护”,进入填写页面,完善需要更新的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

请所有专家务必按照栏目要求准确、规范、完整填写。

三、加强审核把关

请各单位对新注册专家和已在库专家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身体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承担评审、鉴定工作的专家,经核实后,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库专家删除信息表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

四、工作安排

1.增补专家

12026228日前,请各单位组织专家完成增补专家信息工作。

2)各单位增补入库的新专家需提交《推荐书》(学院盖章)一式1份,请科研秘书在截至时间之前将材料提交至社科处项目科。

2.更新专家信息

2026228日前,请各单位已在库专家在系统及时更新近年的研究进展和科研成绩。

如各单位有已在库专家申请删除专家信息的,请在截止时间前将《专家删除信息表》(学院盖章)一式1份提交至社科处项目科。


联系电话:0851-83227127


社会科学处

2025122


附件:1.专家删除信息表

2.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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