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组织社科界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思想观点、重大战略部署,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二、申报要求和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选题(附件1)投标,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
三、时间节点
本次项目实行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
1.申报备案。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在2026年1月4日前与社科处联系,发送拟申报选题序号至社科处邮箱。
2.提交初稿。申报教师请于2026年1月15日前提交初稿电子版至社科处邮箱。
3.提交终稿。
(1)线下申报:选题48、102、103、104、113为线下申报,请投标人于2026年1月28日将《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于2026年2月5日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9份、《汇总表》一式1份至社科处项目科。
(2)线上申报:上述选题以外的其他选题均为线上申报,请投标人于2026年1月28日将《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于2026年2月5日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份、《汇总表》一式1份至社科处项目科;于2026年2月6日至9日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进行申报(尚未注册账号的老师可提前注册申请),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联系电话:83227127 联系邮箱:skc252@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
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投标书
3.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