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促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学术创新,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和高质量科研成果,培养科研人才,现启动2026年度贵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校级课题,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课题指南包括45个选题方向,申请人可根据方向、结合研究实际设计具体选题,亦可选择价值较大的自拟选题,规范撰写项目申报书。每个选题原则上确立1个中标课题。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的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学的教师,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二)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重大违法行为。
(三)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负责人、学校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
(四)原则上符合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条件的副教授以上(含)或具有博士学位但未申报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老师,本次不得申报。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本年度课题申请:
1.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请课题无关的。
2.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基本要求,或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
3.“课题设计论证”明显简单粗糙或存在抄袭情况的。 4.《申请书》填报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
5.《活页》中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的。
6.申报材料(含《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等)存在填写(装订)错误、不完整、份数缺失、未签字盖章,以及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内容不一致等问题的。
7.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
8.其他不符合本年度课题申请资格条件的。
(六)项目立项优先支持青年教师。
三、课题资助经费及研究期限
(一)拟资助20个课题。其中,重点课题5个,每个课题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15个,每个1万元。
(二)研究期限:2~3年。
四、结题条件
(一)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在研究期限内完成以下考核指标之一,即可申请结题验收:
1.以相同主题获批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自筹经费课题除外);
2.以相关主题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集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3.以相关主题在学校认定的人文社科D类及以上刊物或报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
4.呈报相关咨政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含)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圈阅除外);呈报相关咨政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圈阅除外),且研究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被地厅级以上实际工作部门采纳吸收(须提供部门的认可采纳证明),咨政报告需署名学校智库,署名示例如下:张三,贵州师范大学XX学院教授、贵州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个结合”的地方实践推动高端智库研究员。
(二)一般课题的负责人在研究期限内完成以下考核指标之一,即可申请结题验收:
1.完成重点课题的研究任务之一;
2.以相关主题在学校认定的人文社科D类及以上刊物或报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3.以相关主题在大学学报或专业学术刊物发表2篇5000字以上学术论文;或在省级及以上主要理论报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
4.呈报相关咨政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咨政报告需署名学校智库,署名示例如下:张三,贵州师范大学XX学院教授、贵州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个结合”的地方实践推动高端智库研究员。
本通知考核指标所涉及项目、学术论文、咨政报告等均为课题负责人以主持人身份、第一作者取得,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贵州师范大学。
五、经费管理
(一)课题立项后,拨付总经费的80%作为研究经费。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经费。
(二)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1.业务费。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2.劳务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六、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不得填报待发表的成果,填报的研究成果应确保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能查询到。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的研究成果,属科研失信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二)申报工作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须按照课题申报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批评。凡在校级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作出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誉记录。
(三)若因科研诚信问题、学术不端行为、泄露保密数据等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社会科学处可直接撤销该课题,并协同计划财务处追回已拨付经费。
七、材料报送
(一)申请人按照通知和指南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2)、活页(附件3),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和意识形态审查后统一报送社会科学处。
(二)2026年3月23日前各学院、各单位将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4份)和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汇总表》(附件5)1份报送至社会科学处项目科,同时发送配套的电子文档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3227127 邮箱:skc252@163.com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26年1月13日
附件:
1.2026年度贵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校级课题指南
2.贵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校级课题申请书
3.贵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校级课题活页
4.数据代码表
5.贵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校级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