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的重大意义,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校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中华文化书院协同育人的部署要求,推动“马院+书院”协同育人工作走深走实。经研究,决定开展“马院+书院”协同育人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课题指南包括5个选题,选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更改。每个选题原则上确立1个中标课题。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的从事“马院+书院”相关教学或科研的教师,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二)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重大违法行为。
(三)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
(四)原则上符合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条件的副教授以上(含)或具有博士学位但未申报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老师,本次不得申报。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本年度课题申请:
1.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基本要求,或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
2.“课题设计论证”明显简单粗糙或存在抄袭情况的。 3.《申请书》填报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
4.《活页》中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的。
5.申报材料(含《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等)存在填写(装订)错误、不完整、份数缺失、未签字盖章,以及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内容不一致等问题的。
6.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
7.其他不符合本年度课题申请资格条件的。
(六)项目立项优先支持青年教师。
三、课题管理
拟资助5个课题,课题研究时间为9个月,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
四、结题条件
在2026年12月初开展结题验收,逾期不受理。课题组在研究期限内完成以下考核指标之一,即可申请结题验收:
1.以相关主题在大学学报或专业学术刊物发表1篇5000字以上学术论文;或在省级及以上主要理论报刊发表1篇理论文章。
2.呈报相关咨政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得到地厅级以上实际部门采纳。咨政报告需署名学校智库,署名示例如下:张三,贵州师范大学XX学院教授、贵州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个结合”的地方实践推动高端智库研究员。
3.以相关主题获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课题。
4.聚焦课题完成2万字以上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本通知考核指标所涉及项目、学术论文、咨政报告等均为课题负责人以主持人身份、第一作者取得,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贵州师范大学。
五、经费管理
(一)课题立项后,拨付全部经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退回全部经费且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课题。
(二)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1.业务费。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2.劳务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六、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不得填报待发表的成果,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的研究成果,属科研失信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二)申报工作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须按照课题申报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批评。凡在校级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作出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誉记录。
(三)若因科研诚信问题、学术不端行为、泄露保密数据等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社会科学处可直接撤销该课题,并协同计划财务处追回已拨付经费。
七、材料报送
(一)申请人按照通知和指南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2)、活页(附件3),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和意识形态审查后统一报送社会科学处。
(二)2026年3月23日前各学院、各单位将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4份)和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汇总表》(附件5)1份报送至社会科学处项目科,同时发送配套的电子文档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3227127 邮箱:skc252@163.com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26年1月13日
附件:
1.贵州师范大学“马院+书院”协同育人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2.贵州师范大学“马院+书院”协同育人专项课题申请书
3.贵州师范大学“马院+书院”协同育人专项课题活页
4.数据代码表
5.贵州师范大学“马院+书院”协同育人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