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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的通知

2026年02月27日 15:29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已发布(以下简称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申报公告》,为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批次重大项目共发布22个招标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带*)和具体选题。投标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投标具体选题的,不能修改选题表述,自选课题不予受理。除方向性选题外,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确立1—2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60—8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二、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三)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已担任2个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四)首席专家对投标项目负统筹协调的首要责任,能够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年须举办至少2次核心人员研讨会或相关学术活动,首席专家及子课题负责人须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五)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投标纪律要求

(一)各学院和投标人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二)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四)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四、申报时间安排

(一)申报备案:3月13日,请投标人将拟申报选题和投标人信息发送至邮箱。

(二)系统填报:3月13日至4月6日。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yskx.mct.gov.cn,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平台”),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后根据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填写申请书,本阶段仅系统保存切勿提交。

(三)提交定稿:4月7日,获推荐上报的申请人登录项目管理平台提交定稿。各学院、单位科研秘书报送签字盖章的汇总表1份至社会科学处项目科。

(四)学校审核上报:4月8日专项审核;4月9日系统审核并上报。

请各学院、投标人人务必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审核,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83227127   联系邮箱:skc252@163.com


附件:

1.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申报公告

2.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

3.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项目汇编(2021-2025)4.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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