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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典型案例

2026年06月08日 09:40点击数:

套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典型案例

 

1. 违规发放劳务费、助研费

1)2007年5月,北京市某高校教师肖某获批了一项某部委的翻译研究项目,经费15万元。2008年4月,肖某从所在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处拿到28名学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在2008年5月至12月期间以上述28名学生的名义分7次套取劳务费共计8.24万元,为了达到避税目的,利用学生名义领款每次都是800元。而根据项目立项单位对经费使用的规定,该类项目的劳务费只能支付给课题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学生)或临时聘用人员,肖某无权领取劳务费。海淀区检察院于2011年7月对肖某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

2)2019年10月至11月,某高校开展科研经费发放劳务费、助研费专项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发现:有的科研项目负责人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直到学校发函督查才进行退款;个别教师违规使用已毕业学生银行卡领取劳务费,存在态度不端正、自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问题。2019年12月,经学校研究,对2名教师取消三年内晋职资格并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对1名教师取消三年内晋职资格;对10名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https://kyc.nwupl.edu.cn/kxdt/125425.htm

2. 利用关联公司套取科研经费

浙江某大学张某在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太湖流域苕溪农业面源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过程中,利用自己作为课题总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将实际由自己控制的杭州高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波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分别将200万元和870.73万元课题经费外拨给上述两家公司。随后,张某授意其博士生杨某甲、王某甲等人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其中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非法套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法院最终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https://kyc.nwupl.edu.cn/kxdt/125425.htm

3. 在仪器设备采购中贪污科研经费

某师范院校教师赵某在使用科研经费采购聚焦显微镜、分析仪等仪器过程中,收受仪器设备厂商给予的好处费近万美元。检方在办案中发现,采购合同中涉及的“设备培训费”直接打进了上述教师个人账户。最终被告人赵某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https://kyc.nwupl.edu.cn/kxdt/125425.htm

4. 签订虚假合同套取科研经费

吴某某在担任北京某高校二级学院院长期间,利用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并主管项目经费审批、使用的职务便利,与A公司、B公司签订虚假的文献信息检索合同,将所在单位支付的文献检索费用共计人民币38万余元转入上述两家公司后换取现金并据为己有。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罚金人民币20万元,退赔38万余元发还北京某高校。

https://kjc.usc.edu.cn/info/1170/6041.htm

5. 与供应商串通虚构交易套取科研经费

北京某医院某课题负责人李某、课题成员王某合谋采取虚列支出方式,通过课题实验试剂、耗材供应商某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账户套取课题经费。供应商王某月在明知课题团队李某、王某上述行为情况下,仍提供其名下银行账户用于套取课题经费。经查实,李某、王某、王某月共同套取课题经费75.76231万元。最终李某、王某、王某月均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https://kjc.usc.edu.cn/info/1170/6041.htm

6. 伪造人员名单虚报劳务费用

原北京某大学宋某某借用亲友、老乡等5人的身份证,在银行开设账户,并以5人为“校外劳务人员”身份,签订虚假劳务合同,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央财政资金68万元(税后实际所得人民币57.12万元)据为己有。伪造劳务人员名单,虚报劳务费用81.6万元,分别转入6个存折,并从中提出32.6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宋某某以犯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https://science.zuel.edu.cn/2026/0223/c588a423005/page.htm

7. 违规报销个人消费支出

某高校某处处长高某某利用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在其负责的科研项目经费中违规报销机票费,通信费,商店购物开支等款项合计163925.38元,在学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中报销家人机票款,通信费,商店购物开支等款项合计64892.93元。另外,高某某在学校给予科研项目配套的组织实施与奖励费中违规报销旅游费,个人物业费等合计204074.08元。2015年4月,高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和免职处理。

https://jjs.luas.edu.cn/2026/0510/c955a134029/page.htm

8. 虚构差旅套取科研经费

湖北省武汉市某研究院研究人员答某,以实地调研为由,携带妻子到镇江、南京、济南和青岛等地游玩,回来后制作仅几百字的调研报告和行程安排,附在差旅报销单后企图蒙混过关。答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全额退赔报销的费用。该研究院时任相关负责人被追究领导责任。

https://science.zuel.edu.cn/2026/0223/c588a423005/page.htm

9. 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

天津某高校教师严某某与他人合谋,签订24份虚假横向科研合同,金额达1470万元,套取20%配套经费,通过虚开发票报销246万元后,将220万元非法据为己有。严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退赔

https://kjc.mtc.edu.cn/info/1141/7609.htm

10. 套取科研经费违规吃喝

天津大学机械学院党委委员李某从科研经费中为课题组9名硕士研究生每人多发补助500元,要求学生交回多发的500元,用于课题组40余人聚餐。李某在学校纪委与其谈话了解上述情况时,未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李某受到党纪处分,责令退缴违规套取的费用。

https://science.zuel.edu.cn/2026/0223/c588a42300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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