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领域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概念体系、叙事体系、话语体系,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启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申报要求、选题参考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年度继续实施限项申报。根据近3年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招标项目数量情况,我校本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0项。各学院要遴选推荐、严格把关。
五、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4份;学院对以上材料认真审核后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于2021年3月3日前统一报送至社会科学处项目科。同时,将申请表、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和一览表(EXCEL文件格式)汇总后发送至电子邮箱skc252@163.com,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项目科 83227127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20年12月30日